升级格局 弹性规划
单位间隔方正,采用一房连书房户型33。标准楼层27层与层之间高度最高达3.5米15 ,让住户能充分地利用垂直空间。
大部份单位设实用面积约38平方呎19特大三合一露台连工作平台28,以偌大玻璃趟门连接,巧妙地将室内空间延伸至室外。无论是采光度还是实用性,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力求为住户创造一个富弹性及可能性的生活空间。
17楼A单位客饭厅之模拟效果图16
17楼A单位室内布局模拟效果图34
17楼A单位客饭厅之模拟效果图34
免责声明
15. 所述住宅楼层之层与层之间高度仅供参考,每个住宅物业的层与层之间的高度是指该楼层之石屎地台面与上一层石屎地台面之高度距离。详情请参阅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
16. 此模拟效果图并非于发展项目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图中所示的设计及布局经设计师作出修改,并非交楼标准。图中所示的设计、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具、装饰物、摆设、灯饰、植物及其他物品等并非发展项目有关指明住宅物业的交楼标准,未必会在实际发展项目内或其任何部分提供或出现。指明住宅物业之整体设计、布局、用途、规格或色系皆可更改,详细之订正图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之图则为准。设计模拟效果图不反映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实际景观和外观,并不 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指明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更改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
19.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以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或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不计入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27. 标准楼层是指发展项目5楼至27楼(不设4楼、13楼、14楼及24楼)之住宅楼层。
28.「特大三合一露台连工作平台」指露台、工作平台及空调机平台合并为一的设计,其用途受建筑条例、批地文件及公契所规限。卖方对此并不作出亦不得被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的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发展项目的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
33. 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34. 此模拟效果图并非于发展项目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指明住宅物业内之横梁、假天花、冷气机位置等均无显示。图中所示的设计及布局经设计师作出修改,并非交楼标准。图中所示的设计、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具、装饰物、摆设、灯饰、植物及其他物品等并非发展项目有关指明住宅物业的交楼标准,未必会在实际发展项目内或其任何部分提供或出现。指明住宅物业之整体设计、布局、用途、规格或色系皆可更改,详细之订正图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之图则为准。设计模拟效果图不反映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实际景观和外观,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指明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更改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
35. 所述特高楼底是指发展项目5楼至27楼(不设4楼、13楼、14楼及24楼)之住宅楼层之层与层之间高度,仅供参考,每个住宅物业的层与层之间的高度是指该楼层之石屎地台面与上一层石屎地台面之高度距离。详情请参阅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
17楼A单位室内布局模拟效果图16
智能生活+29 细节显贴心
项目设计以住户需求为核心,单位内各项装置都经过精心规划,从简化日常流程到优化空间体验,为住户创造更舒适自在的生活方式,让居家时光更显从容。
库存图片5
-
29
- 室内空气质量传感器
- 嵌墙式Wi-Fi覆盖系统
-
29
- 智能门禁系统
- 视像对讲机
-
29
- 全屋采德国防滑地砖
- 露台设灵活晾衣装置
-
29
- 浴室采用双管式排水
系统设计
免责声明
5. 此库存图片并非于发展项目或其周边拍摄,亦非以发展项目为依据制作,仅供参考,并不反映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落成时之最终状况、外观、景观及实际周边环境。请注意发展项目周边环境、建筑物、设施或环境可能会不时改变。相关相片及库存图片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作出任何就发展项目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卖方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项目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本发展项目、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 设施有较佳了解。
16. 此模拟效果图并非于发展项目拍摄,并经电脑修饰处理,仅供参考。图中所示的设计及布局经设计师作出修改,并非交楼标准。图中所示的设计、用料、装置、装修物料、设备、家具、装饰物、摆设、灯饰、植物及其他物品等并非发展项目有关指明住宅物业的交楼标准,未必会在实际发展项目内或其任何部分提供或出现。指明住宅物业之整体设计、布局、用途、规格或色系皆可更改,详细之订正图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之图则为准。设计模拟效果图不反映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实际景观和外观,并不 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就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有关指明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卖方保留权利更改住宅物业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
29. 有关上述各项装置及设备的名称为推广名称并仅于推广资料中显示,将不会在公契、临时买卖合约、买卖合约、转让契或其他业权契据中显示。有关名称可能在发展项目落成时或其后有所改变,卖方并无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的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有关上述各项之装置及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如有)以买卖合约条件及条款为准。卖方承诺如发展项目中没有安装指明的品牌名称或产品型号的设备,便会安装品质相若的设备。卖方保留根据有关政府部门批核的最新建筑图则权利改动或变更上述各项装置及设备。
楼层平面图
提供122个住宅单位,属1梯4伙17或1梯6伙17设计,当中112个单位为标准单位,另设4个连平台18及6个连天台18之特色单位。单位实用面积由301平方呎19至347平方呎19,全属一房连书房间隔36,让住户在空间规划上更灵活自主。
楼层
- 5
- 6
- 7-27
- 28
5/F 尊尚楼层8
单位及实用面积
(包括露台、工作台及阳台(如有))
平方米(平方呎)
C
- 28.347 (305)
露台:– (–)
工作平台:– (–)
平台:14.805 (159)
D
- 27.986 (301)
露台:– (–)
工作平台:– (–)
平台:16.505(178)
E
- 31.849 (343)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平台:2.904 (31)
F
- 32.064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平台:4.856 (52)
图例及备注
6/F
单位及实用面积
(包括露台、工作台及陽台(如有))
平方米(平方呎)
C
- 31.851 (343)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D
- 31.490 (339)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E
- 31.849 (343)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F
- 32.064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图例及备注
7 - 27/F
(不设13楼、14楼及24楼)
单位及实用面积
(包括露台、工作台及阳台(如有))
平方米(平方呎)
A
- 32.238 (347)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B
- 32.071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C
- 31.403 (338)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D
- 31.490 (339)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E
- 31.849 (343)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F
- 32.064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图例及备注
28/F 行政楼层8
单位及实用面积
(包括露台、工作台及阳台(如有))
平方米(平方呎)
A
- 32.238 (347)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22.052 (237)
B
- 32.071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19.836 (214)
C
- 31.403 (338)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20.962 (226)
D
- 31.490 (339)
露台:2.004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21.811 (235)
E
- 31.849 (343)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16.451 (177)
F
- 32.064 (345)
露台:2.001 (22)
工作平台:1.500 (16)
天台:19.070 (205)
图例及备注
1.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上述所列之每个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
2. 本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没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指明的项目。
3. 上述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由平方米的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4. 图则经简化处理,有关住宅物业的面积及平面图等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及最近的已经批准的建筑图则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卖方保留权利改动建筑图则,以及修改发展项目之设计、布局及设计用途、单位及/或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份之实用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户型和编号。经核准图则所示之设计、布局及设施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筑图则为准,且受制于买卖合约之条款。平面图并不构成亦不应诠释为卖方对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保证或合约条款。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7. 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并无阳台。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备注:
1.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2.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空调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详细资料请参考最新批准的建筑图则及/或排水设施图。
3. 单位客厅/饭厅、睡房、书房、浴室及开放式厨房之装饰横梁或假天花内装置有冷气及/或其他机电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4. 露台及工作平台为不可封闭的地方。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空调机平台将会放置属于其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分体式冷气机(室外机)。
7. 住宅单位内所显示的灰色虚线代表开放式厨房范围。
8. 楼层之命名仅作推广之用,未必会用于或出现在建筑图则、楼契或其他业权或法律文件。有关名称可能在发展项目落成时或其后有所改变,卖方并无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的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
9. 准买家应注意,5楼C及D单位的平台内的若干公用地方及公用设施(下称「该等公用地方及设施」,为便于识别,于楼面平面图上 以黑色斜黑线标示)的存在及其位置。根据发展项目的公契及管理协议(「公契」),该发展项目的管理人对该等公用地方及设施 (包括相关部分的空中空间)享有进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契附表二B部第1(b) 条所赋予管理人的权利)。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图例
1.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上述所列之每个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
2. 本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没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指明的项目。
3. 上述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由平方米的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4. 图则经简化处理,有关住宅物业的面积及平面图等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及最近的已经批准的建筑图则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卖方保留权利改动建筑图则,以及修改发展项目之设计、布局及设计用途、单位及/或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份之实用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户型和编号。经核准图则所示之设计、布局及设施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筑图则为准,且受制于买卖合约之条款。平面图并不构成亦不应诠释为卖方对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保证或合约条款。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7. 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并无阳台。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备注:
1.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2.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空调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详细资料请参考最新批准的建筑图则及/或排水设施图。
3. 单位客厅/饭厅、睡房、书房、浴室及开放式厨房之装饰横梁或假天花内装置有冷气及/或其他机电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4. 露台及工作平台为不可封闭的地方。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空调机平台将会放置属于其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分体式冷气机(室外机)。
7. 住宅单位内所显示的灰色虚线代表开放式厨房范围。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图例
1.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上述所列之每个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
2. 本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没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指明的项目。
3. 上述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由平方米的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4. 图则经简化处理,有关住宅物业的面积及平面图等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及最近的已经批准的建筑图则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卖方保留权利改动建筑图则,以及修改发展项目之设计、布局及设计用途、单位及/或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份之实用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户型和编号。经核准图则所示之设计、布局及设施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筑图则为准,且受制于买卖合约之条款。平面图并不构成亦不应诠释为卖方对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保证或合约条款。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7. 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并无阳台。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备注:
1.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2.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空调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详细资料请参考最新批准的建筑图则及/或排水设施图。
3. 单位客厅/饭厅、睡房、书房、浴室及开放式厨房之装饰横梁或假天花内装置有冷气及/或其他机电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4. 露台及工作平台为不可封闭的地方。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空调机平台将会放置属于其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分体式冷气机(室外机)。
7. 住宅单位内所显示的灰色虚线代表开放式厨房范围。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图例
1.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上述所列之每个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
2. 本发展项目住宅物业没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指明的项目。
3. 上述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由平方米的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4. 图则经简化处理,有关住宅物业的面积及平面图等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及最近的已经批准的建筑图则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卖方保留权利改动建筑图则,以及修改发展项目之设计、布局及设计用途、单位及/或康乐设施及/或其任何部份之实用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户型和编号。经核准图则所示之设计、布局及设施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的建筑图则为准,且受制于买卖合约之条款。平面图并不构成亦不应诠释为卖方对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保证或合约条款。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7. 发展项目住宅物业并无阳台。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备注:
1.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2.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空调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详细资料请参考最新批准的建筑图则及/或排水设施图。
3. 单位客厅/饭厅、睡房、书房、浴室及开放式厨房之装饰横梁或假天花内装置有冷气及/或其他机电设备。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4. 露台及工作平台为不可封闭的地方。
5.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洗涤盘、坐厕、企缸、洗涤盘柜等乃摘自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6. 空调机平台将会放置属于其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分体式冷气机(室外机)。
7. 住宅单位内所显示的灰色虚线代表开放式厨房范围。
8. 楼层之命名仅作推广之用,未必会用于或出现在建筑图则、楼契或其他业权或法律文件。有关名称可能在发展项目落成时或其后有所改变,卖方并无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的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
适用于本章节所有平面图的图例
免责声明
17. 资料撷取自2025年7月10日经批准之建筑图则。发展项目之5楼及6楼住宅楼层为1梯4伙设计,而7楼至28楼(不设4楼、13楼、14楼及24楼)住宅楼层为1梯6伙设计。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18. 资料撷取自2025年7月10日经批准之建筑图则。发展项目之4个连平台单位是指5C、5D、5E及5F单位,而6个连天台单位是指28A、28B、28C、28D、28E及28F单位。 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19. 本网站中所载的实用面积,均包括露台、工作平台及阳台(如有)。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以及构成住宅物业的一部分的范围内的露台、工作平台或阳台(如有)的楼面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第8条计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项目的面积(不计入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附表2第2部计算。以平方呎列出的实用面积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换算,并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之方法计算得出,与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36. 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单位户型、间隔及面积(包括实用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建筑图则为准,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注:售楼说明书于本网站之制作日期尚未提供予公众领取)。
